石家庄市召开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动员部署会

7月18日,石家庄市召开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动员部署会。这标志着河北省首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是我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国共择优选定25个城市(地区)开展建设,石家庄是河北省唯一入选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已成为衡量一个地方创新能力和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冯素伟介绍,近年来,石家庄市紧紧围绕打造五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全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先后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61家、省级优势示范企业37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2万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8.87件,有效注册商标33.15万件、地理标志商标72件、驰名商标59件,数量均居全省第一。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怎么建?石家庄把提高法治化水平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一环,将修改《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定》,修订《石家庄市商业秘密保护指引》,尽快出台《石家庄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同时,将设立石家庄知识产权法庭,建立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适应的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提高违法成本,增强司法震慑力;强化裁诉衔接、行刑衔接,落实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提升裁决审判质效和协作保护能力。

聚焦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该市在稳步推进石家庄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将围绕生物医药、新一代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组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指导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提升行业自治共治能力。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强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支持仲裁委、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实现知识产权仲裁、人民调解、司法保护的高效衔接。创新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将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离不开体制机制的改革。石家庄市将优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运行机制,配齐配强市级知识产权专业化行政裁决力量,加强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知识产权仲裁员,每年培育具有专业资格的执业人员不少于100名。建立技术调查官、专业陪审员参与的司法审判模式,加强复杂技术类案件审理,推动司法审批工作更加科学准确、公平公正。同时,市财政每年将投入3000万元以上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现代化、科技化、智能化水平。(转自河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