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与省有关部门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省、市会商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石家庄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4月17日,石家庄市与省有关部门召开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省市会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示范区建设阶段性成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省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市会商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展。目前示范区建设中的22项重点任务15项已高质量完成,法治化建设、全链条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等取得积极成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结合部门职能作专题汇报,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海关等单位作书面汇报。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分别针对市直部门反映的问题、困难提出指导意见、支持举措,明确将在政策指导、资源整合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助力石家庄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示范标杆。

会议强调,要锚定“国字号”示范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加快补齐短板,确保剩余任务按期完成。一是提高站位,统筹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强化示范引领,打造示范区建设“石家庄”样板;三是强化协同配合,凝聚部门合力,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贡献河北经验。

下一步,石家庄市将深入落实省市会商工作会议精神,加速出台地方性法规,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加强跨部门执法协作,持续优化创新生态,以高水平保护护航高质量发展,奋力交出示范区建设满意答卷。(知识产权保护科)